伙同他人从泉州晋江租车到漳州诏安,连续三次盗窃诏安某公司价值11万元的电缆线,9月16日,今年4月刚被刑满释放的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批捕。
陈某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从监狱出来后,无所事事的他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,聚在一起打起盗窃电缆线的主意。
今年8月15日,陈某以每日租金200元的价格在晋江租了一部小轿车,和狐朋狗友一起来到诏安县伺机作案。16日凌晨,他们潜入诏安县324国道边某电子工厂,偷走6捆电缆线,之后回到泉州以16000元卖掉。尝到甜头后,第二天凌晨他们再次潜入该工厂,盗窃11捆电缆线,到泉州销赃获得31000元。
第三天凌晨,当他们再次来到该厂下手时,被巡逻的民警发现,陈某被抓获,其他人侥幸逃脱。经鉴定,被盗窃的17捆电缆线总价值达11万元。